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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焦点 |
推行工程设计监理势在必行
再次呼吁强制推行工程设计监理
——河北裕华建设监理公司 罗远雄
工程项目建设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工程设计质量的好坏。它不仅决定着工程项目
的使用功能、结构安全和工程质量,而且还决定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所以人们常说,设计
是工程建设的“龙头”,具有“先天性”的意义。
目前,我国工程设计质量并不高,有的工程设计还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我们在多年的监
理工作中发现,许多施工图纸中设计的错误、漏项和错项,以及各专业设计之间矛盾等现象
普遍存在。据有关部门统计,当前我国勘察设计不合格普遍在10%以上,有的达到30%。
我国所发生的工程事故80%与设计有关,质量事故40%是因设计而引起。所以,加快实行
设计阶段监理的进程,以提高工程设计的质量是非常迫切的。
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大多数工程项目都是实施施工阶段的监理,而且其中多数又只是
实施质量控制,而很少有工程项目实施设计阶段监理。这种做法,即使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做的再好,恐怕也难以弥补设计阶段的“先天不足”,这种极不正常和不合理的局面应当改
变。
为什么设计这么重要的阶段,我们不能像施工监理那样全面实施强制性监理呢?原因何
在?又应该怎么扭转这种局面,如何全面去推行设计监理工作?
l.原因分析
1.1 政府对设计监理认识不统一,造成推行设计监理力度不够,建设监理目前主要在
施工阶段开展比较普遍,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这其中的重要原因是政府加大了强制推行的
力度,出台了相应政策,规定达到一定规模的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必须委托监理,否则办理
不了施工许可证。相对而言,设计监理的推行力度就淡薄了许多。只要施工图通过政府有关
部门的审查即可交付施工,要不要委托设计监理似乎已成为无关紧要,以致造成大部分业主
不愿委托设计监理。
1.2 业主对设计监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现阶段对全过程、全方位建设工程监理的认识不统一,宣传不力、片面,过分强调施工阶段监理的重要性,造成业主对监理尤其是对设
计监理没有足够的认识。他们认为施工阶段监理国家强制执行,而对设计监理则没有类似的
说法,相信设计院设计的图纸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何必还要花钱再找什么设计监理。你设计
监理能做什么?这是一些善良人们的认识。其原因是因为他们并不了解在很多情况下,设计
并不十分理想。例:某一高层住宅楼,业主对我公司提出设计监理并不欢迎,认为人家是大
城市的大设计院设计出的图不会有什么问题。当我们提出设计上存在严重设计质量时,业主
认为决不可能,提出如果设计院否决了监理公司的意见,那么施工阶段监理就另请高明了。
经过我公司向设计单位指出两个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即抗震烈度设防和基础不均匀沉降问题
后,设计单位诚恳接受意见,并向建设单位表示,这样的监理公司还确实有水平,你们选择
这个监理公司是十分明智的。业主为此给予我公司重奖。
在全过程、全方位的建设监理中,设计监理应该为业主解决哪些问题?帮助业主作哪些
工作?根据我公司多年来设计监理的实践,觉得要着重为业主解决以下问题:
(1)结合工程特点协助业主搜集设计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料;
(2)编写设计要求文件;
(3)组织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竞赛或设计招标,协助业主选择好勘察设计单位;
(4)拟订和商谈设计委托合同内容;
(5)向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所需基础资料;
(6)配合设计单位开展技术经济分析,搞好设计方案的优选、优化设计;
(7)配合设计进度,组织设计单位与有关部门,如消防、环保、人防 土地、防汛 园
林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电信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8)组织设计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9)参与主要设备、材料选型;
(10)审核工程的估算、概算;
(11)审核主要设备材料清单;
(12)审核工程项目设计图纸
(13)检查和控制设计进度;
(14)组织设计文件的报批。
我公司制定了《设计监理技术质量深度试行规定》并据以进行设计监理的。设计阶段监
理和施工阶段监理不同(不能完全套用施工阶段监理“三控二管一协调” 的),它对监理队
伍的素质要求更高,不仅要求监理人员要懂法律、经济方面的知识,而且还要求监理要懂设
计、会设计、能审查设计成果的安全性、经济性,能用技术经济分析方法对比设计是否经
济、合理。
1.3 部分监理队伍专业知识不足。近年来,由于市场发展需要和政策的影响,监理企
业的数量扩张、膨胀,但监理队伍素质却没有同步提高,。好像监理市场是一块肥肉,张嘴就可以抢着吃,是人都可以搞监理,造成市场混乱,竞争无序,部分项目监理存在拼、凑、兼现象。
相当一部分监理企业从施工单位分离出来,熟悉施工规范和过程,对施工质量控制较有
经验,但对设计方面欠缺知识。
目前,《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尚没有把设计监理纳入规范之内,有人就误认为监理主要
就是施工阶段监理,导致从上到下只注重施工阶段监理。这种不正确的认识,造成业主只注重选用施工经验的监理人员。
由于我国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和专业知识,主管部门就没有对设计方面提出过要求和规
定,对监理培训的重点和监理工程师考试也没有这方面要求,而偏重培训施工阶段“三控二
管一协调”,造成全过程、全方位的建设监理被施工阶段监理架空,使许多不懂设计的人员
通过了考试或培训成了监理工程师。更有甚者,一些与工程专业根本不相干的人通过考试也
成了监理工程师。这样的监理工程师能搞设计监理吗?设计监理是一项高智能的咨询服务,
要求我们监理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设计、施工经验,而且目前没有设计经验的监理人员占绝
大多数,即使是考上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也有相当一部分没有设计的经历和经验,不具备设
计监理能力,因此还就给那些不是由国家甲级设计院组建的监理公司开展设计监理业务也带
来困难,即使开展设计监理也不会有理想的效果。
l.4 国家[1992]价费字479号规定设计监理取费过低,不足施工监理取费10%,这
也严重影响了那些监理企业开拓设计监理业务的积极性。
l.5 设计监理的法规制度不健全
国家关于监理行业的法规均是针对施工阶段监理,而对设计监理的地位和要求不明确。
业主从监理企业资质和营业范围上看不出监理企业是否具有设计监理的能力。这就给监理企
业开展设计监理带来困难。
2.全过程监理中设计监理的地位和作用
设计监理是做好施工监理的前提,设计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施工监理的深度。没有高质.
量的设计,单凭施工阶段的监理对工程质量、投资和进度控制,难于达到业主的预期效果。
众所周知,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和质量控制的重点在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到施工阶段
投资影响只占10%。在设计阶段形成工程材料、设备消耗费用占用全部成本的70%,所以
开展设计监理是保证业主发挥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的关键。
实施设计监理是市场的呼唤,推行设计监理势在必行。开展设计监理有利于提高工程质
量,有利于节约工程项目投资,有利于控制工程进度,有利于完善和规范先进监理制度,是
深人搞好和完善施工阶段监理的前提。通过实施设计监理,可以减少设计失误,达到消除设
计质量隐患的目的。通过实施设计监理就可以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节约投资,保证质
量,保证进度。实施设计监理可以对设计人员在做好限额设计和优化设计方面起到督促作
用,特别在结构安全性验算方面能够作到技术先进条件下的经济合理,既满足结构安全,又
保证项目投资目标不被突破。实施设计监理,可以杜绝无证非法设计现象,也规范了建筑市
场秩序,有利于提高我国总体设计水平。目前,要全面推行设计阶段监理虽然有一定难度,
但许多甲级设计院组建的甲级监理公司,他们绝大部分监理人员都是搞设计出身,有丰富的
设计经验和监理实践经验,而且他们都具有注册结构师和注册建筑师资格,充分利用这部分
人力资源,开展设计监理的试点工作,是在现实中完全可行的。加人WTO之后,同时随着
FIDIC条款在我国的普通使用,设计监理势在必行。现阶段推行的政府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
措施(一般还是这个设计院来审另一个设计院的图纸),仅限于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主要还
是结构稳定性和安全性)的事后审查,对设计质量起不到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效控制。因此
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应强力推行设计监理,尽快出台有关政策法规,为推行设计监理创造条
件,使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不断地提高,不断深化,逐步走向规范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理。
3.推行设计监理对策
3.l 强调事前控制。政府主管部门应大力推行设计监理和施工监理一样达到一定的规
模,必须委托设计监理并经设计监理人认可盖章、签字,否则施工图不得提供作为政府审查
的图纸。
审查设计是否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单从这种事后控制、事后审查的内容看出,重点是结构的稳定和安全性(其实国外政府审查只关系到城市规划、环保和安全三项审查),而对于设计方案是否合理,设计是否经济,则没有规定要求审查,而这些正是业上最关心的东西。所以,我们正是从这点考虑认为,政府应大力推行设计监理,让设计监理来加大整个设计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审查,不仅审查设计是否安全,设计深度是否满足,更重要的是应审查对项目投资有重大影响的设计经济合理性。这样通过设计全过程监督管理,最后由政府主管部门按[2001]41号文办法对施工图进行再审查、把关,作到双管齐下,可以最大限度控制设计质量。
3.2 明确与国际惯例接轨。
2001年出台的施工图政府审查的做法,排斥设计监理,要由政府进行把关,这不符合
国务院领导同志“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指示,也是不顾工程设计阶段监理的客观需要与
发展形势,宣传“监理范围应严格界定在施工阶段”,引起监理行业的一片混乱,许多监理
行业的同志对监理前途深感忧虑。
其实搞好工程设计阶段监理,既是可能的也是十分必要的。国家对工程设计有定性、定量的设计规范、标准和法规,不存在不能搞设计监理的问题。工程质量说到底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设计质量决定的。设计阶段是质量和投资控制的关键阶段,设计阶段对项目的经济性影响高达90%以上,然而客观上工程设计中大量存在着不合格,急需加强监督管理。为什么我们不建立设计监理的有效机制来减少设计工作的失误,而导致如此众多不合格和事故呢?工程设计阶段实施设计监理也是符合国际惯例,国际上普遍采用的项目管理模式(PM或CM),管理项目的工程师就是工程项目的前期设计、施工的综合管理者,不是仅仅对施工阶段进行监督管理,国际上流行的“设计、监造、交钥匙”一条龙的总承包设计施工是一家。难道他们只能管“施工阶段”?按照国际通行的作法,施工图设计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签字施工单位才能据以进行施工。可见将工程建设监理严格界定在施工阶段,是不符合国际惯例的,也不符合我国加人WTO的要求。
3.3 应明白施工图设计政府审查不能完全代替设计阶段监理。正如前面所述,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监理是事前、事中的控制,而施工图审查是纯属事后把关,事后控制。
审查和监理内容不同,政府对施工图审查按建建[2001」41号要求“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性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查”,并规定“凡应当审查而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纸也不得交付施工”。这种措施对设计质量的提高有重要作用。但这毕竟是事后控制,而从施工图审查内容来看,施工图设计的政府审查,只能解决设计不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安全等属于政府管理的公共利益方面问题。政府不可能也没有那么多精力去—一解决业主所需求的使用功能、节约投资、避免浪费、消除设计隐患等切身利益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
下,买方市场中,业主总是有各种各样的要求和选择的。政府应积极转变职能,合理使用人
才资源,可将目前政府承担的部分功能转向社会化服务,减轻政府负担。
现在如果有人还认为政府对施工图审查可以代替设计阶段监理,那就是对客观情况和实际需要视而不见,是政府包办代替和政企不分观念的表现。现在监理行业大声疾呼要求推行设计监理,进一步把设计监理落实到位和国际接轨。
3.4 要注重监理人员专业水平的提高和培养高素质的设计监理人员。设计监理是高智能的监理咨询服务,在技术上是比施工监理更高层次的监理,没有丰富的设计经验和丰富的施工管理(监理实践经验)设计监理是作不好的。目前我国监理人员中有设计经验的监理人员约占20%,其余是没有真正搞过土建设计和其它专业设计的人员,甚至没有达到合格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建议在监理工程师的培训和考试方面应加大专业知识的继续教育和培
训,考核有关经济管理、合同、法律方面的知识,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监理工程师。同时要
在全国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上应严格规范土木工程和土木工程管理方面的有关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职称,避免那些“考上的不会监理”。应发挥政府和协会的作用,加强对监理队伍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不然,知识更新跟不上,知识老化用不上,会造成整个监理水平的退化。
3.5 强化和提高业主对设计监理的认识。建设单位大部分对设计监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如施工阶段监理那样清楚,因此,只有业主充分的认识和理解其重要性之后,才有可能委托设计监理。从我们公司的经验来看,业主认为我们是设计院出来的监理公司搞设计是内行,
但委托设计监理是不能取费,只能作为施工阶段监理中标的优惠条件。这就要求政府行政主
管部门除了大力推行设计监理之外,还应加大对设计监理重要性宣传,并对目前通过委托设
计监理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典型进行大力宣传,使业主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认识到
委托设计监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而监理单位要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进一步作好设
计监理的服务来让业主真的放心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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